- 如何看待天降铁球砸死女婴整栋楼被判赔这件事?你觉得应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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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天降铁球砸死女婴整栋楼被判赔这件事?你觉得应该赔偿吗
高空丢物是违法犯罪,受害人当然可以申请赔偿。只是此次案件里女婴死亡,没办法确定是谁丢的铁球,最后是整栋楼承担经济赔偿。个人思考逻辑是这类案件需要进一步突破,找到丢铁球的那一户人家,由真正的犯罪实施者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雨畦观点】其实该起案件的判赔并无不妥,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在法律界有个专用词语,叫做“连坐”。顾名思义,就是一人违法,全楼挨罚。前提是找不到抛物者,被罚者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无辜者。
时间回到四年前,2016年11月11日11时左右,四川遂宁李女士用婴儿车推着自己不满周岁的女儿言言(化名)准备回家,途径遂宁油坊街一处人行道时,突然从天而降一个小孩拳头大小的铁球,砸到了女儿。孩子当场失去知觉,满脸是血,紧急救援,抢救无效死亡。
好不容易中年(此时李女士已41岁,头胎)得子,无奈飞来横祸。一个铁球毁了一家人,可历经四年也未找到真凶。李女士只好先走了民事诉讼,一纸诉状递交法院,状告整栋楼的业主,主张损失79万余元。2020年8月24日,当地法院判赔每户赔偿3000元。
时间已过去快一月,可李女士并没拿到钱,目前有业主已上诉。其实,纵观整个事件,我个人认为法院判决是妥当的,且我并不赞同业主上诉,因为一个人的3000元,耽误了李女士四年时光。其心中的伤痛又如何能抚平呢?何况这是于法有据的,何必非得浪费时间呢?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高空坠物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要想不担责,需要证明自己无责,通俗地讲就是你要证明你不在场或者证明你没干这事。这也是从有利于保护弱者的角度出发。试想一下,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砸了,你无处伸冤,你会是什么感觉?并且明明知道凶手就是你们中的一个,可就是无法坐实是哪一个,你心里不难受吗?
首先,亮明我的观点。我个人不认同这么判,虽然这么判从法律上来说没有什么问题。
让我们先来看一下法院这么判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首先,让可能的建筑物家害人给予补偿没有法理依据。有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我们不能为了保护一个被侵权人的利益而置这么多家庭的利益于不顾。法律的目的在于预防并制止侵权行为,这样规定不仅无法预防更无法制止。试想一下,如果出了交通事故找不到肇事者也能让所有路过的车主承担责任吗?荒唐不荒唐。
其次,这种规定为某些部门推卸责任创造了条件。像砸死女婴这个案件,这个案件可不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属于刑事案件,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应当加大破案力度,只有这样才能还婴儿和她的家庭一个公道。如果遇到这事就让去法院起诉,那以后肯定还会继续发生,是严重不负责任的。
综上,虽然法律规定可以这么判,但我个人从心底里病并认同这种解决问题的模式。只有找到侵权人,让他承担刑事责任才大快人心。
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第一、看似公平,其实判决不宜值得提倡。就因为找不到凶手,让整栋楼的居民来为一个人的行为买单,真的科学合理?我不觉得,至少,这个没有任何的借鉴意义,不提倡。
第二、至今找不到扔球的,什么原因?案子真的那么难破吗?物证有了,寻找球的来源,应该不难吧?关键是要下功夫去破案,去寻找。
第三、物业该不该承担责任?一个人,随意扔球,你可能管不了他的低素质,但是,扔下来,竟然没有任何的监控录像,这个有点说不过去吧?物业必然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四、扔球人,一辈子,良心安吗?因为你的一个极不负责任的举动,让一个婴儿,活活丧命,即便你们隐藏很深,警方没有找到你,但是,你如果还有一点人性和良心,一辈子,受到良心的谴责吧,如果是我,犯错了,就主动站出来,不能一错再错了,砸死了,已经错了,你还让邻居给你买单,错上加错。
自己证明不了自己是无辜的,而且人家一条小生命就这样没了,别人更无辜悲催,人家找谁说理去,路人看了都难受咯!
每人平摊下来也只要三千元,就当作善事了吧!因为摊上了也是没办法的事,只要是肇事者找不出来,又必须给受害方一说法、补偿,只能如此!就算你认为自己不应该给,不是自己所为想起诉,那起诉请律师费用都不只这点了,费时又费力的何必,所以还是只能顺应吧!
说是判了每户赔偿3000元,但受害方是一分也没拿到,隔了四年之久,受害者是怎样度过的。41岁好不容易生个宝宝还遭此劫难,有苦也无处申呀!高空抛物真的是害人不浅,各部门还是要做好相印措施!杜绝悲剧重演。
更重要的是每个人都要自觉遵守、有这意识才行,对家庭成员也要普及安全教育知识!特别是老人及小孩要着重强调,大人也要监管到位,同时小区也要经常举办高空抛物这方面的海报宣传活动,时刻敲醒这面警钟。
法院只是负责判案的,公安是负责破案的,法院在公安没有找到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判决我认为是没有问题的。
高空抛物至人伤残死亡的有很多,如果最终没人出来承担责任,最后的结果就是整栋楼被起诉赔偿,这也体现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的侦破技术手段有待提高!
当我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很心痛,才一周岁的孩子说没就没了,让人家父母以后怎么办,真是连一点活下去的希望都没了!
高空抛物一直是一个敏感话题,不论是有意也好,无意也罢,自己家的东西掉下来了难道真的不知道吗?有这勇气抛物,没有勇气出来承担责任?
不要说铁球了,哪怕是小小的一个鸡蛋掉下去,也会至人伤残死亡,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小小的生命就被你这样扼杀了,你良心过得去吗?心不会痛吗?晚上能睡得着吗?
既然没人敢出来承担,整栋楼就一起背负这黑锅吧!所为一人生病,全家吃药,但说实话,有人肯定会觉得很冤枉,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啊,人家也是受害者,更何况是一个女婴,换位思考下,都是为人父母的。
希望高层用户管住自家小孩,管住自己的手,不要觉得看似一件很小的东西就随手往下丢,说不定这一丢就是一条人命。
湖北女子11年前凌晨神秘失踪,是否可能跟杭州来女士同样遭遇
来女士在小区离奇失踪,结果她根本没有走出自己的家,而是被老公碎尸于下水道,化粪池一案而牵出其它的失踪人口,人们对自己身边突然之间人间蒸发,几十年没有任何消息,可能也是凶多吉少。如果真在人世,他们为啥不回家,离家时是成年人,不可能像那种被捌卖的小孩,忘记自己的家在何方,亲人的一切信息。
湖北女子11年前凌晨神秘失踪,老公凌晨去送货回来知道老婆失踪了,并且是穿的厚毛衣,又一个心细如发的老公还知道老婆穿的是什么衣服走的,咱个我老公就不知道我穿的啥衣服,更不知道我有些啥衣服,就是他给我买的裙子他都记不起了,要提醒半天才想得起。这些老公咱这样心细,来女士老公知道她穿的吊带裙出去的,李攀老公知道她穿厚毛衣出走的。
他老公说的时间和李腊说的时间不一致。并且老婆的卡上被取了8000元,但是超市取款机上没有监控,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不管是哪里的取款机都是银行安的,只要是银行安的不可能没有监控,难道哪个私人有毛病去安个取款机?钱多了用不完,天天装点钱让别人取去用?这有可能的吗?2OO9年绝对有,因为我最好的朋友开饭店就是2009年的事,我借过钱给她,还有另外一个好友借了2万,我们就是在超市旁的取款机取的,有l监控的。
李攀的这800O元是一次取的吗?取款机最多一次能取5OOO元,如果是一次取的这就不对,家人咱不到公安局去问呢?李攀信教,这到底是什么教?有的教就是洗脑,有的人被弄得神经错乱,疯疯癫癫的不是没有,被那种播教之人洗脑,对那种人的任何话都唯命是从,并且绝对服从,或者跟着走了。
就算是跟着走了,李攀是30多岁的人,过段时间肯定会回家,不然也会和家人联系的,就算不回老公的家和老公闹矛盾,吵架关系不好,那必然也会回自己的家的,不可能音信全无。我老家那个女孩他大伯是做生意的,把她卖给人贩子,三十多年后她回来了被卖到外省的渔村,卖时十八岁吧!回来时五六十岁了,他老公无意听到那人说了句大伯居然,家人忙去报案,一查就是他大伯干的,年纪很大了,但是自己作了这种猪狗不如的事,看着兄弟一家到处去找人,自己良心上过不去,公安局的一问就承认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侵权立删
湖北女子东莞神秘失踪,与杭州女子失踪案有异曲同工之处。
事件大概是这样的。
湖北随州女子李攀,因家境贫穷,15岁就辍学独自一人去东莞一家的工厂打工挣钱,供弟妹继续读书。
后来,李攀在打工时认识了四川山区男子吴世军,恋爱结婚,还生下一个儿子。吴世军在东莞开了一家毛纺厂。
婚后,夫妻关系不是很顺利。丈夫吴世军经常打骂李攀。其父母闻听后很气愤,曾打算去东莞把女儿接回来。因吴世军再三说好话,此举作罢。
2009年9月底,吴世军打电话给李攀的妹妹李腊,说她姐姐离家出走信教去了。
事情过去十多天后,李攀杳无音信。吴世军就才告诉岳父母,并在东莞报了案,还张贴了寻人启事。
李攀为何要出走呢?据吴世军讲:那天晚上两人吵了几句,他就出去送货。凌晨回来就人去房空。
如今,事情已经过去11年了。李攀还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妹妹李腊一直担心,姐夫吴世军打姐姐是家常便饭,是不是姐姐发生了什么不测?她不敢往下想。前不久,她又悬赏10万元征集姐姐线索。
当李腊在媒体曝光这个消息后,当地警方已重视,已组织刑侦专家重新展开调查。我们期待此案早日大于天下。
许某杀妻案一爆出,让湖北女子李腊坐不住了!
2009年,她的姐姐李攀离奇失踪,其姐夫称李攀是晚上不见的,理由可能是信佛去了,而且还带走了很多厚衣物。
李攀是湖北人士,在外面打工认识的她丈夫,属于远嫁。
随后二人在东莞生活,关于他们的结合,家人们起初是不同意的,但是后来李攀怀孕了,家人们也只能无奈默许了。
婚后据说李攀经常遭到丈夫的毒打,远嫁在人生地不熟的的东莞,父母亲人都不在身边,相信很多远嫁的人都有同感那种孤独与凄凉吧!
某一天家人接到电话,李腊姐夫称她姐姐自己走了,还带着了所有厚衣服,可能是信佛去了。
后来家人赶往东莞,并在大朗派出所报案,但是未查出姐姐的踪迹。
姐姐这十一年音信全无,直到杭州来女士遇害案,让李腊一惊,是不是姐姐也遭到了同样的悲剧,已经不在人间了。
李腊在网上发帖并悬赏十万元寻找姐姐,并说如果是姐夫所为,希望他绳之以法!
纵观所有细节,个人感觉李攀应该是被她丈夫打死了,她丈夫完全有时间去处理好尸体和现场才通知他们说妻子不见了。
失踪那年,李攀年仅24岁,育有一子,年仅2岁。
李攀的妹妹称,该事件与杭州遇害女子案件相似的是,李攀与丈夫共处一室,
也是凌晨失踪,对此李攀的丈夫徐大成回应到,他已经料到李攀家人会因为杭州案怀疑他
但事情绝对不是那样的。
而家暴,是李腊怀疑姐夫的一大理由。
有没有可能是我女婿失手打死了?李攀的母亲猜测。
李腊记得,有一天晚上,李攀给家人打电话,哭的很伤心,说自己被徐大成打了,
父亲说,第二天就去接李攀回家。第二天,徐大成的家人又打来电话,
说是两人又和好了,事情便不了了之。在李腊提供的微信截图中,
有知情人告诉她,李攀在怀孕期间,被徐大成的家人打的倒在地上,
经常家暴,凌晨失踪,出去信教去了。
这个案子的三个关键词,都让人感觉可怕。
先回顾一下这个案子,李攀是湖北人,2007年在东莞认识了自己重庆人吴世军,后来两人谈起了恋爱,李攀的父母反对找陈世军,但因未婚先孕,只能同意。
婚后两人育有一子。
有一次,李攀哭着给家里打电话,说被吴某打来,李攀父亲要去东莞接她回来,在吴某家人的劝说下作罢。
结果9月24日,吴某突然说李攀出走了,去信教了,带走了所有的厚衣服。
说说这个案子的三个关键词。
第一是经常家暴,而且闹到女方李攀父母都知道了,要去把女儿接回来。
一般家暴,如果不严重,我想女子不会让父母知道,可见其丈夫吴某的手段。
更大的可能是吴某家暴时下手过重,导致妻子李攀死亡。
一经常家暴;二失踪后丈夫不第一时间告知父母;三失踪当日晚上吵架,丈夫外出送货,妻子随后失踪。
无疑成为这个失踪案的疑点。
2009年重阳节前后,湖北随州女子李攀凌晨失踪,11年杳无音讯。
前几日,在杭州来女士被丈夫许某碎尸案越演愈烈之时,该湖北失踪女子李攀的妹妹李腊害怕姐姐和来女士有一样的遭遇,就在网上说要悬赏10万找寻姐姐。
2007年,李攀认识丈夫吴世军,未婚先孕,父母只好同意她嫁过去。
婚后,李攀经常告诉父母丈夫家暴,父亲准备去接她回家,但是被吴世军的好言相劝打动了,就没有接女儿回家。
而到了2009年9月27日,吴世军给李腊打来电话,说李攀离家出走了,信教去了,带走了所有的厚衣服。
当时,她害怕父母担心,便没有告诉父母。然而过了十几天后,李攀一直没有音讯,吴世军就告诉了岳父母,并在东莞大朗报了警。
吴世军说,李攀失踪当晚,他让妻子收拾下屋子,妻子说有点累,不想收拾,两人争执了几句,吴世军随后就骑人力三轮车去送货。
半小时回来后,他看到门关着,屋里没有人,厚衣服也不见了,只带了第一代身份证和工资卡。两天后,银行卡里的8000块钱被取走。
近期失踪遇害的消息接肘而至,前有杭州来女士失踪遇害,后有南京大学女学生李倩月失踪被男朋友预谋残害,那么湖北女子李攀有没有可能也被老公谋害了呢?
个人认为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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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查得知,李攀失踪前后只有一名人证,就是他的老公,他老公在老婆失踪10多天以后才报的案,之前非常肯定的说李攀信教去了,一个农家女,怎么可能会信教呢。
李攀失踪前后,所有的说法都是他一人,他说事发当天两人发生了争执,然后李攀老公吴某就登着三轮车出门送货去了,回家以后,妻子李攀没有在家,家里厚衣服少了一件,同时少的还有银行卡和身份证。
如果真的是自己走了,那么其实以现有的技术很容易找到,毕竟身份信息不会作假,只要差一下相关人员,疫情期间这么严密的扫码肯定能确定她的行踪,因此只要她没有被害,调查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
根据报案人,也就是李攀的妹妹李腊描述,自己姐夫是有家暴倾向而且不止一次家暴的。
家暴的人,特别容易愤怒,而且特别敢于出手,这类人只要发生争吵就肯定出手,如果女生在泼一点,跟着对打起来,那么盛怒之下失手把人害了,是一件很容易发生的事。
我家有个亲属就是,家暴媳妇,而东北媳妇也不是吃素的,经常和他对殴,结果有一次,男人喝了酒,在酒精的刺激下都把他媳妇掐晕了,如果不是儿子出来喊了两声,估计她就去了。
事后亲属的妻子说啥也不过了,以家暴为理由起诉离婚…
在网上关注了杭州来女士的始终案的来龙去脉后,湖北随州姑娘李腊在网上悬赏10万元,希望能够找到姐姐李攀失踪的真相。李攀失踪已经11年了,至今杳无音信。
2007年,李攀在东莞认识了24岁的重庆人吴世军。他在东莞开了一个毛织作坊。两人相恋后,李攀父母起初不愿意女儿外嫁。后来,她未婚先孕,父母同意了李攀外嫁。
出嫁后,李攀有次给家里打电话,哭着说她被吴世军打了。她的父亲准备第二天去东莞接她。次日,吴世军的家人打电话过来说尽好话,她父亲就没有过去。
然而在2009年9月27日,接到吴世军打来的电话,说姐姐离家出走了,信教去了,带走了所有的厚衣服。当时,她害怕父母担心,便没有告诉父母。然而过了十几天后,李攀一直没有音讯,吴世军就告诉了岳父母,并在东莞大朗报了警。
吴世军跟李攀父亲说,警察调查发现,李攀在失踪后两天,银行卡里的8000块钱被取走,自动取款机监控看不到人。
姐姐怎么不见的?李腊问过吴世军。吴世军说,那天晚上两人吵了几句,他就出去送货,凌晨回来时就不见人了。
“姐姐会不会被姐夫家暴打死了?”李腊说,姐姐银行卡被取走八千元的说法,家人也只是听姐夫一个人说,没有向警方求证过。李腊还提供了自己了解到的线索。
吴世军称,妻子失踪当晚,他让妻子收拾下屋子,妻子说有点累,不想收拾,两人争执了几句,自己随后就骑人力三轮车去送毛衣染色。半小时回来后,他看到门关着,屋里没有人,厚衣服也不见了,只带了第一代身份证和工资卡。
对于李腊提供的线索,吴世军称,那是因为看电视声音过大,妻子与家人发生冲突,并非自己动手打人。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中。是离家出走还是被害需要警方给出最后的结果。但是已经11年杳无音讯,可能遇害的可能性很大。
我认为很有可能就是你想象的那种情况,该女子大概率是遭遇不测了,最大嫌疑人就是她的丈夫。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大活人不可能一下子悄无声息的消失而且十几年来都能忍住不与亲人发生任何联系。而且,一个人出走那么多年,完全不可能不产生一点行踪,没有半点线索。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该女子已经不在世上了。
2.女子丈夫有家暴倾向,连怀孕时都敢打她。当时邻居都怀疑女子有被丈夫家暴致死的可能性。家庭矛盾以及丈夫的家暴倾向都不得不让人将怀疑对准丈夫。
3.很重要的一个信息是在失踪第二天,女子的丈夫告诉女子家人,她卡里的8000块钱被转走了。这是非常非常可疑的一个点,如果女子是在遭人胁迫的情况下交代了密码,被取走了钱,丈夫还能如此淡定?更合理的解释就是丈夫自导自演,杀害妻子后还取走了她的财产。
成都大学党委书记留绝笔后自杀,为何现在没任何消息
成大毛老师絶笔离世,我们深表惋惜,而为何到现在没任何消息?原因无非是:1、有关部门虽己介入,事件正在调查之中,但调查取证要一个过程,到目前还没有得出结论,所以没任何消息。2、结论己经出来,但远不象民众愿意相信的那样,且公开之后会伤及无辜,再或者,明知道有些事是事实,就是到现在无法证明它是事实,就无法下结论(哥德巴赫猜想,我们知道它是对的,但只证明了1十2以下是对的,而1+1这个最高点至今没有人证明它是对的)。3、事件己经得了处理,只是不宜向外界公布,着眼大局、权衡利弊,冷处理也是一种办法。
毕竟:人命关天,人们感性的表达情感,甚至猜度臆想,也是能够理解的,但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行事,是要事实依据、而且这事实依据要靠证据说话的,这是法制社会必须拥有的行为准则,也是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
检查组已经进驻。
所有的违规违法犯罪都不是光明正大进行的。像老鼠一样见不得光。所以调查,取证,需要一个过程。相信纪检监察,也相信人民群众。从所有活动过滤,必有发现和处理结果的。耐心等待。
这个王校长能够逼死书记,从这个行为本身来说,表明王校长手段很硬,够狠,公开场合也没给毛书记面子,让毛书记承担很大心理压力,并且是持续性伤害,以至于愤而自杀;王校长肯定全方位、多角度让毛书记感受到了压力、无助、失落、失败,估计还使用了雷霆手段。
毛书记内心很是不甘,非常憋屈,估计所有的行动和想法都得不到实施,等等等等情况累积而来,决定以死明志。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毛书记内心不够强大,其手段不足以应付高校官场的游戏规则,不具备隐忍之心,不懂得退一步;
其至刚则易折,想凭一己之力迅速改变校园风气,但现实太难改变,遂觉改革受挫,心灰意冷,致走极端;从此角度讲毛书记也是可怜之人,死去只是让其政治对手笑话而已!不懂得留着生命和对手周旋,他如果深刻理解清华校训的上善若水这个精神则肯定不会走极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哎!逝者安息吧!无意冒犯,实事求是推理而已!
曾经引发全社会、全网高度关注的成都大学党委书记毛洪涛自杀一案,已经有了最新消息。近日,沉寂月余的成都大学校长王清远高调参加公开活动。这表明联合调查组的工作已经结束了,毛洪涛朋友圈的遗言所指基本不属实,组织上已经还王校长一个清白。
曾引发全网热议的毛洪涛自杀案到此为止。愿毛洪涛书记安息吧!
十月十七日,我曾答复了一个“毛书记自杀后,王清远校长结局如何的问题”,下面有一百多条回复,大都是谩骂的(大都是,你是校长派来的卧底吗之类的)。
我在那篇答复里的论点是,校长可能有点问题,但绝不至像书记说的那样严重。书记大概率地患有抑郁症,容易把小问题夸大化。
我事后百度一下王清远校长,没想到是个顶级的科学家,发表过两百多篇SCI论文,比施一公,饶毅,舒红兵这些网红大学校长都多,这是极为了不起的成就(发表过三篇就能有资格当教授了,有的教授一辈子也没有发表过一篇SCI论文,例如毛书记)。
这样一位杰出的科学家,真能像毛书记描绘的如此卑劣不堪吗?况且成都大学还有好几个副书记副校长,难道他们都是与校长狼狈为奸的坏人吗?这让人难以置信。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成都大学领导层的情况,王校长身为顶级科学家在成都大学任校长已经多年了,其同事(副校长副书记)大都为他的四川大学校友,相比关系融洽合作顺利。毛书记初到成都大学,人脉根基都不行,自己的意见得不到重视,多数时间是校长一人说了算,把书记晾在一边,书记心里肯定有想法,不舒服。我们不否认这对其心理健康肯定是有负面的作用的。但把这说成是校长逼他自杀的,就不符合事实了。一个正常的在官场混迹多年的人,听过的见过的比我们一般人多得多,其心理承受能力也远比我们一般人强大的多。这就是我判断毛书记大概率患有抑郁症的依据。
在书记到大学不到半年的时间,精神状况已然不佳,并且到医院做了两次体检。家属一直防着他做出极端行为,左防右防还是没有防住。
对于书记为什么不按照正常的程序向纪委反应问题,我们应该人性化地给予理解。但决不能因为书记单方面的一纸控告,就把校长视为十恶不赦的坏蛋,打入十八层地狱,就像大都是网友所做的那样。冷静地等待调查组的结论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书记给校长列出的七条罪状招招致命,但调查组进入成都大学一个多月了,王校长岿然不动依然在位,这就很说明问题了。说明王校长即使有问题也不大,起码不会像毛书记说的那样严重。
我预测最后的结局是,调查组没有查到王校长有严重的错误,王校长平调到其他学校。结论会隐晦地透露出毛书记患有精神疾病,但对其的评价也不会变的,毕竟人死为大。
成都一辅导中心被指折磨“不良学生”,官方:属违规经营, 你怎么看
答:题主所提的成都一辅导中心,实际上就成都嘉年华心理辅导中心。
这就是题主所指,官方所说的违规经营。我对此事件的看法是:当地主管部门处理及时,防止不良事态发展;一切教学活动都要按规行事,防止违规变向操作;科学规范施教非常关键,防止伤害学生身心。且看我的分析回答。
相关网传资料显示,从网友19年7月12日在天涯社区发贴,到7月15日当地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处理,仅仅用了三天时间,处理得非常及时,而且也非常严肃。从相关报道可以看出,下一步主管部门还要对全区的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可见,当地主管部门对此事件的高度重视,对全区学生的安全高度负责。是的,什么叫”不良学生“?什么又叫”对其折磨“呢?这些用词,就让我们有很大的想象空间。且不论这家辅导中心到底不没有资格这么做,但就其”折磨“二字,就足以让人胆颤,想象一下如果继续向坏处发展,就可能出现暴力虐待问题,就可能对所谓的“不良学生”造成伤害。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当地主管部门对这家辅导中心的处理是非常及时而又正确的,对全区所有的教育培训机构排查也是完全正当的。相信,通过排查、普查,定能查出隐患,定能查漏补缺,定能防患未然,借以达到“净化辅导机构、纯正辅导风气”的目的。
我一贯主张应该加大教学平台的建设和投资力度,但也坚决反对打着教学平台建设的幌子,违规违法的一切活动。该家辅导中心实际持有的是“健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心理咨询服务部”方面的营业执照,并不具备教育教学的资质。也就是说,该家辅导中心如果涉及教育教学活动,实际上就是违规,就是变向操作,就是超出了经营范围。为什么营业执照上没有的范围,就不能越界操作呢?这就非常好理解了,一旦你没有这个工作范围而且非要硬着去做,一则就有逃避责任的嫌疑,二则不具备上级要求的专业性教育教学培训资质,三则容易隐瞒和规避上级的检查,四则容易逃避税责和其它责任。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推而广之地无论干什么工作,都要按照法律规章去做,都要按照许可范围去做,都要按照社会公德良知去做,都要按照安全向好的方向去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向人民负责,向社会负责,向正义的法律法规负责。
从另一个角度上讲,即便有些孩子有些不良行为,家长把他们送到你那里,不是让你去折磨他们的,是让你想办法教育引导他,是让你想办法心理疏导他,是让你想办法影响感化他,是让你用高超的方式方法改变引领他。如果用“折磨”的方式,就能把孩子教育好的话,人家家长何必要把孩子送到你这个所谓的辅导中心呢?不如放到自己手里折磨的好,起码做父母的下手也知道轻重,心理攻势也有个收敛,因为非正规的辅导机构,就很难做到按照科学的规律去辅导孩子,没有正规资质的机构原则上是不符合培训资格的。管理孩子有规范,培训孩子讲科学;人非草木孰无情,身心伤害叫折磨。所以,我主张科学规范地教育引导孩子,科学规范地疏导改变孩子。说到底,方法引导,心理疏导,科学变导,安全纠导,才是任何教育培训机构的核心要务。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不足之处,敬请各位专家、学者和朋友们批评指正。谢谢。
我想上班,郑州本轮“德尔塔”病毒什么时候能得到有效控制
病毒会升级,疫苗也能升级,但原来的防疫、隔离之类手段还会有效,只是变成了持久战,两边都不断进步。
日常防范新冠病毒,无论是否为德尔塔毒株,每个人都应该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集,打疫苗。
只要各地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疫情在两到三个潜伏期内能够基本得到控制。你说呢?